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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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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感慨:社会管理创新七论之六:创新公共外包的模式

    提交: 2011-10-06, 18:07:37 由 袁岳

        公共服务不只党政部门有其责,也不只依靠公益组织的发展壮大,也需要更好地依靠现有的社会企事业单位发挥其在专业与效能上的优势,以外包的形式来推动其发展。目前政府采购已经扩及到研究外包、电子政务外包、产业园区管理外包、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外包等很多方面,这都是对于引用社会力量进行社会服务的典型做法。

        但还是有更多的方面需要进行充分的外包尝试:比如——独立公共呼叫中心,现有的政府热线可能存在着部门本位遮盖问题,热线不热反应低效,缺少在热线基础上进行问题解决机制创新的设计等问题,目前一个典型城市的所有党政部门的热线,在技术上完全可以由统一热线来加以解决;在成本上完全可以用相当于现有成本一半以下的投入就可完成所有热线任务;在沟通模式上,完全可以把接听与主动追踪民意结合;在策略上完全可以由海量热线信息找到主动加以追踪解决的公共政策热点;在最终问责机制上,完全可以把解决问题的反应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的范围。如此则可以让热线发挥完全不同的作用。

        再比如,公租房与廉租房将逐渐成为保障房中的主流,但是全球范围内这一类型房子的社区管理是个难度很高的问题,如何做好这类社区与周围社区的协调,如何让这一社区内部的服务质量得到保证,如何能让租户的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成型,需要外包但可能不是简单的商业外包,具有公益特性而又有专业热情的管理性机构可能是不错的选择。

        又比如各个地方的公益创投的管理,这就包括界定本地公益的核心方向,如何发起与管理政府资助的公益基金会,集中管理公益组织孵化园区,优化管理公益创投流程,吸收与引进外部公益机构,优化与改造本地公益组织,动员与新创新型公益组织,这样的工作也可以委托专门的社会中介型公益机构来从事。

        向社会组织进行外包,也需要把握好适当的政策界限,一是全流程的充分透明化与公示化,目前的政府采购招标中陪标现象非常多,项目成效评估环节普遍缺失,流程还需改善;二是需要加大第三方公众评估机制而非闭门式的少数专家评估机制;三是需要在广泛的范围内进行应标机构的资格审核与事前认定,资格审定应做到更透明公开。